理律幫汪傳浦討佣金 法官:是否違律師倫理由法務部認定

出版時間 2016/11/16
理律律師宋耀明。資料照片
理律律師宋耀明。資料照片

(更新:新增法院說明)

今年7月1日《刑法》沒收新制上路後,特偵組率先針對拉法葉艦佣金案,向法院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家族遭瑞士凍結的9.69億美元(約台幣300億)佣金及孳息,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但因涉軍事機密而不公開審理。由於幫汪家捍衛佣金的理律律師事務所,正好是當年受海軍委任與法國軍火商簽約加註「排佣條款」的事務所,特偵組質疑理律違反律師倫理,但律師宋耀明堅稱已獲駐英代表處認證,可幫汪家打官司。法官並未做出具體裁定。
 
特偵組主張,汪傳浦收受的不法佣金遭瑞士凍結,屬不法所得應由法院依法裁定沒收。宋耀明則指出,法國湯普笙公司在1989年就找上汪傳浦協助仲介買賣軍火,而海軍是在1991年與湯普笙簽下拉法葉軍購合約,理律當時負責擬定合約其中特別訂定「排佣條款」,但湯普笙並未告知汪,還給汪佣金5.12億元佣金,事後海軍發現湯普笙違約給汪佣金違約,透過仲裁打贏官司,讓湯普笙賠了8.75億元美金違約金。
 
宋耀明還表示,既然海軍與與湯普笙打仲裁官司時,主張汪傳浦收的是佣金,特偵組現在卻認為汪收到錢是回扣,向法院聲請單獨沒收不法所得,況且所謂回扣是指公務員從中收取不法所得,汪非公務員,哪來的回扣問題,海軍要到了8.75億元,現在特偵組又要「佣金」,豈有同一筆錢要2次的道理。
 
至於特偵組檢察官當庭質疑理律原幫海軍與湯普笙擬定拉法葉艦軍購合約,訂定「排佣條款」,現在卻幫收佣金的汪傳浦家人打官司,捍衛這筆鉅款,顯有利益衝突的問題,宋耀明表示,理律當時協助海軍與湯普笙簽約,汪傳浦非當事人,且理律是受汪的妻子、小孩等人委任,沒有利益衝突的問題,何況「法官也沒有表示任何意見。」

對此,北院行政庭長廖建瑜表示,律師是否合法或利益衝突屬法務部權責,法官無權處理,律師只要受合法委任,就可以幫當事人打官司。
 
已故軍火商汪傳浦涉及拉法葉艦佣金案,其家族資產遭瑞士凍結15年,迄今連同孳息累計逾9.69億美金,最高檢特偵組在7月1日《刑法》沒收新制第一天,立刻向北院遞狀聲請單獨沒收拉法葉艦軍購弊案4億8372萬美元不法佣金及利息4億8602萬美元,並強調一旦法院裁准,就會檢附判決書向瑞士聲請解凍返還相關贓款。(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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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5:55
更新時間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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