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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起員警勤務中使用槍枝執法案件,加上日前新北市員警執勤遭民眾持刀砍殺,「警員用槍時機」成為媒體及政論節目討論議題,警政署規劃未來警員將可使用「防護型噴霧器」,但向媒體示範過程中,卻意外發現歹徒若頭戴全罩式安全帽,即可輕易阻擋噴霧器攻擊。
今天上午的示範過程中,警員持防護型噴霧器試圖抵抗歹徒攻擊,因上午風勢強大,且風向不定時轉向,造成示範時噴霧器噴出的藥水,曾2次吹回到警員臉上,造成示範警員眼淚直流,看來將來若真的上路,警員使用前要特別注意「拔草測風向」。
警政署為增加警員裝備多樣化,今年11月10日增列「防護型噴霧器」為應勤裝備,日後員警依法執行職務時,若遭受強暴、脅迫、抗拒,認為以使用防護型噴霧器制止較為適當,且口頭警告相對人後仍不聽從時,即可使用「防護型噴霧器」。
警政署表示,考量集會遊行為憲法保障權利,尊重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審查警政署104年度預算時所做決議,已律定員警執行集會遊行安全維護勤務時,不得攜帶使用「防護型噴霧器」。
目前警政署已函請各警察機關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依法編列採購供員警執勤使用,警政署已成立「非致命性武器應勤裝備專案小組」,邀請專家、學者、基層員警代表研議適合員警使用非致命性應勤裝備,並請刑事局駐外聯絡官蒐集調查美國等9國警察機關使用辣(胡)椒噴霧器情形,其中美國、南韓、菲律賓及南非等4國列為應勤裝備。
警政署指出,考量辣(胡)椒噴霧器已為多數國家地區執法人員標準裝備,且體積小便於攜帶,可於近距離及最短時間反擊自衛不致造成重大傷亡,辣椒精、胡椒等未具瓦斯化學成分,較使用警棍或警槍對人民身體侵害最小,用水清洗即可恢復效能。(突發中心劉文淵/台北報導)
發稿時間:11:41
修改時間:15:05
未來警員將可使用「防護型噴霧器」。劉文淵攝
面對民眾攻擊,未來警員將可使用防護型噴霧器。劉文淵攝
面對民眾攻擊,未來警員將可使用防護型噴霧器。劉文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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