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腥片】一張蜜臀照 掀名醫、妻子、小三大混戰

出版時間 2016/11/14

已婚乳房名醫梁宏華3年前任職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期間偷吃貌美的林姓女護士,去年梁男得知林女另結新歡想分手,竟趁她裸睡時偷拍美背和蜜臀,傳給情敵示威,林女怒提告,事後梁妻反控林女通姦並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判林女要賠梁妻100萬元慰撫金。可上訴。

刑事部分,梁男被依妨害秘密罪起訴,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而林女被控通姦部分,則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

年輕帥氣的梁宏華(37歲)與顏姓妻子8年前結婚後育有一子一女,2年前梁因工作結識剛畢業的林姓護士(24歲),甜美外型讓他深深著迷,兩人進而交往,梁男為方便偷情,還在醫院附近租下一間套房共築愛巢,直到去年中,林女自覺梁男有婚姻與妻小不會有未來,因此和梁男漸行漸遠並另結新歡,但未搬離兩人愛巢。
 
梁男得知林女另結新歡,又不甘林女提出分手,趁著林女在床上裸睡,被子蓋了一半露出裸背蜜臀,竟拿林女手機拍下蜜臀照,再透過林女手機傳給正牌男友,嗆說:「我是她男友,現任的,你也是。」藉以宣示主權。
 
林女不甘遭梁男偷拍,還把照片傳給正牌男友,怒告梁男妨害秘密、散布猥褻物品等罪,梁男挨告後,竟又傳送兩人的性愛照給林女,林女加碼再告梁男妨害秘密等罪,卻引來梁妻反撲,控告林女通姦並求償300萬元慰撫金。
 
檢方認為,梁男坦承偷拍、傳送林女的蜜臀照,上月依妨害秘密罪起訴梁男,但梁男僅傳送照片給林女新歡,不構成散布猥褻物品罪,至於梁男另涉偷拍林女性愛照,以及梁妻反告林女通姦罪部分,北檢另案偵辦中。
 
不過,梁妻向林女求償300萬元慰撫金部分,法官根據性愛照片及旅遊訂單,認定梁男自2013年8月至去年9月間,與林女多次出遊並發生性行為,侵害梁妻配偶權,破壞梁妻婚姻生活,審酌後判林女要賠梁妻100萬元慰撫金,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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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日前出庭後用手遮臉,在律師帶領下離開北檢。資料照片
乳房名醫梁宏華。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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