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索賄1.9億 鴻海老臣判10年半

出版時間 2016/10/31
鴻海老臣廖萬城被控利用經辦採購案向配合廠商索賄1.6億餘元。資料照片
鴻海老臣廖萬城被控利用經辦採購案向配合廠商索賄1.6億餘元。資料照片

曾喧騰一時的鴻海老臣集體收回扣案,檢方前年起訴SMT技術委員會前副主委廖萬城、前總幹事兼經理鄧志賢及白手套郝緒光等人向供應商索賄1.6億餘元,再指示下屬游吉安、陳志釧以及蔡宗志等人採購特定產品圖利業者,事後廖又被查出另收合作廠商健威特公司7千萬元回扣。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廖等人共收回扣1.9億元,今依4個背信罪判廖男應執行10年6月徒刑,鄧志賢則被判刑3年,郝、鄧、蔡被判刑6月至1年不等,游獲判無罪。仍可上訴。
 
廖萬城曾於北院首度審理時,辯稱是廠商自願給錢,也遵奉董事長郭台銘指示要廠商商降價,沒讓公司損失,並未觸犯背信罪。鄧志賢與白手套郝緒光也否認犯罪。
 
但檢方當時查出,台商郝緒光見廖萬城、鄧志賢掌控SMT(Surface Mount Technology,表面黏著技術)技術委員會每年約500億元採購、簽核權,為拉攏關係,常找廖打麻將,並刻意輸錢,也常帶鴻海高幹唱到處花天酒地,再伺機遊說廖、鄧向供應商收回扣。
 
郝緒光與廖萬城、鄧志賢談妥後,郝負責向鴻海供應商收錢,其中5成匯到廖指定的人頭帳戶、一成給鄧,廖、鄧再指示負責採購的陳志釧、游吉安向特定供應商下單,或護航驗收機台、蔡宗志則幫腔美言、推薦廠商機台,集體搞鬼。總計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間,共計收賄1.6億餘元。
 
廖萬城、鄧志賢、郝緒光3人前年5月被起訴後,分獲法官裁定各以3600萬元、3500萬元及500萬元交保。後來,廖又被檢調查出於2006年至2011年間,辦理錫條、錫膏及機器採購時,向總代理健威特公司索取7千萬元回扣,去年底再被依違反《證交法》背信罪追加起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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