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3年前偵辦司法關說案引爆馬王政爭,黃世銘因將偵查內容洩露給總統馬英九,又與行政院長江宜樺及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討論,去年被依違反《通保法》及洩密等罪判刑1年3月,得易科罰金定讞,遭質疑關說的立委柯建銘不滿黃於事後發佈新聞稿公佈他的手機基地台等資料,自訴控告黃違反《個資法》等罪,台北地院今天下午開準備庭續審,黃當庭說:「自訴程序違法,應判不受理。」
柯建銘不滿2013年特偵組偵辦司法官說案偵結後,於當年9月14日以最高檢察署網站發布新聞稿,公布他的手機基地台、通訊監察等資料,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於是自訴控告黃,之後又陸續追加黃涉犯洩密並違反《通保法》等罪。
之前開庭時,黃世銘就堅持發佈新聞稿是為揭弊,屬重大公益性,而非無故公開,沒有任何犯罪動機。他今天針對柯建銘自訴控告的違反《個資法》,還追加洩密罪及《通保法》等罪,認為均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應程序駁回判決不受理或免訴。
黃世銘指出,當時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在特偵組偵訊時,已通盤承認關說,也提出證明柯建銘有向時任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說,另請當時立法院長王金平向法務部長曾勇夫關說,假若證明為真,柯應受社會譴責,而柯後來在新竹勝選立委,成為民進黨團總召,可證9月14日的新聞稿沒造成柯損害,反而是整體司法公信被破壞,且9月6日就發佈過新聞稿,14日的內容已非秘密。
柯建銘委任律師雖了解已自訴控告黃違反《個資法》,不能再另自訴黃洩密、《通保法》,但表示追加罪名只是希望法官注意審理範圍,且一再強調3個犯罪屬於想像競合,此外,還要聲請傳喚林秀濤作證,證明黃的犯案動機。
另柯建銘自訴控告馬英九將黃世銘提供的偵查內容洩密給行政院長江宜樺,台北地院將於11月8日傳喚馬英九出庭,馬已透過幕僚表示,會準時出庭。(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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