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案外案 兆豐紐約分行經理涉內線交易120萬交保

出版時間 2016/10/14

(更新:新增黃士明交保影片和偵辦進度)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疑涉洗錢遭美方重罰57億元弊案,今天下午首度傳訊兆豐銀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到案說明,黃在律師陪同下前往法警室報到,記者趨前詢問:「兆豐銀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但黃始終不發一語,隨即進入偵查庭,但檢方訊後認為他涉嫌內線交易,依違反《證交法》諭令黃120萬交保,黃士明的律師有備而來,隨即付現辦保。

稍早黃士明的委任律師魏仰宏受訪表示,先前黃男接獲北檢傳喚通知,最近返國立即配合檢方調查,黃男對整件事情覺得很驚訝。晚間9時許,黃獲120萬元交保,律師隨即拿出一包現金幫黃辦保,黃走出法警室時戴上帽子、口罩,面對《蘋果》詢問他「兆豐有洗錢嗎?」「你賣股賺了多少錢?」「你是罪魁禍首嗎?」等問題,黃均不發一語,隨即和律師搭計程車離開。

據了解,檢調查出黃男原本持有178張股票,但在今年5月把美國裁罰訊息回報總公司後,搶在消息曝光前出脫持股,因此被檢方認定他涉及內線交易罪。

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在2012年1月至3月間,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進行業務檢查,發現紐約分行於2012年至2014年間與巴拿馬分行頻繁異常交易,金額約有115億美元,其有174筆可疑交易,有很多自巴拿馬分行被退回鉅額款項的帳戶,卻仍繼續匯款,甚至有匯款帳戶與收款帳戶的所有者相同,DFS請兆豐提供這些交易帳戶資料,紐約分行沒有完整提供,因而遭到重罰。

此外,對於洗錢案的疑慮,負責偵辦兆豐案的專案小組,早在8月24日就取得美國紐約州的一份判決,並傳喚兆豐銀的法遵會主管陳天祿到案,就這份判決裡所提到的疑點逐一釐清。該判決事涉紐約分行抗拒交出客戶位於其他分行的相關資料,法院判紐約分行敗訴,判決內容提及兆豐巴拿分行被指有人恐涉及不法。

另一方面,金管會認定兆豐銀內控疏失嚴重,9月間已對兆豐銀開罰1000萬元,並禁止申設海外分支機構,還解除兆豐銀前董事長蔡友才、前總經理吳漢卿、副總梁美琪、總稽核劉小鈴、法遵長陳天祿及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6大高階主管職務。(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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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6:37
更新時間 22:51
 

查兆豐洗錢,北檢今約談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右一)。呂志明攝
兆豐銀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辦理交保。胡瑞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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