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上台後,行政院將轟動一時的太陽花學運及323佔領行政院被起訴的126人撤告,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學聖認為此舉已經違法,向特偵組遞狀告發行政院長林全涉犯圖利罪,特偵組在調查5個月後,今天以告訴人身分,首度傳喚陳學聖到案釐清案情。
2014年3月18日,反服貿學生在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的帶領下衝進立法院議場,展開為期24天的太陽花學運,期間發生323行政院流血衝突、411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當初警方移送近200百名學生,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在去年2月10日一口氣將318、323、411三大案偵結,分別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林飛帆、陳為廷、魏揚、洪崇晏等119名學生。同年5月5日,再度追加起訴39名攻佔行政院的民眾。
今天早上陳學聖在律師李承志的陪同下到特偵組應訊,他接受記者採訪表示,「太陽花期間有少部分的人攻佔行政院,這是一種準革命行為,但是林全卻為了基於假象的社會和諧及政治和解,輕輕放過予以撤告,這是一個很明顯的圖利行為,相較於勞運的團體去小英家裡抗議,都被小英認為是一個失序行為,何況是攻佔行政院,所以我認為林全所做所為違反了相關法令,所以我提出告訴,今天是我第一次出庭,希望未來特偵組能夠傳林全院長,就他背後的政治動機予以說明。」
陳學聖表示,林全身為行政院長,對於行政院人員及財物有監督、保護義務,但他對323佔領行政院的犯罪嫌疑人撤告,就是違法圖利126名被告,因此觸犯圖利罪。而陳提告兩個圖利罪,一是《刑法》第131條的公務員圖利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萬元以下罰金,另一條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的公務員圖利罪,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
陳學聖認為,當林全用政治事件,把攻佔行政院的人輕易的撤告,「這是嚴重的錯誤,這會打擊執法人員的士氣,也會讓執法人員未來的執法標準無所依存」,他認為林全要對這錯誤的決定,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即使未來在法院不見得會贏,但立場態度一定要說的非常清楚,絕對不可以無限上鋼,「讓革命無罪,讓所有事都被包容,該負的法律責任,還是要承擔」。(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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