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方法院。蔡進男攝
基隆市47歲林姓男子,今年5月某日下午3時許,走路經過中正區1處民宅前,看到大門陽台鐵柵欄沒有關,竟侵入前陽台,徒手偷走掠掛的2件女用內褲;被害人是一名70歲婦人,發現內褲不見後,立即報警。轄區正濱派出所警員,調閱監視器很快就找到林嫌,林坦承一時衝動,好奇心作祟,臨時起意的,林嫌被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嫌起訴。法官念及林嫌沒有前科,已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損失,犯後態度良好,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暫不執行。(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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