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戴綠帽】女友劈腿 富商拿回送她保時捷竟挨告

出版時間 2016/09/30

(更新:新增動新聞)
北市一名48歲黃姓富商前年初透過婚友社介紹和42歲、酷似藝人苗可麗的林姓美魔女交往,除每月提供10萬元生活費,還將價值361萬元的保時捷休旅車Cayenne借名登記供林女代步,不料前年底黃男在林女家發現另輛Cayenne,懷疑林女劈腿,憤而開走代步車並過戶回自己名下,結果被依偽造文書罪起訴,但新北地院查出林女曾同意黃男全權處理該車,今判黃男無罪。

民事部分,黃男對林女提告請求退還250萬元借款,但法官認定黃男只能證明幫林女代付100萬元購屋頭期款,日前判林女須賠黃男100萬元定讞。
 
黃姓富商8年前察覺陸客來台商機,在屏東枋山開設養生餐廳及水果商行,也投資旅行社等,賺進上億元身家,又黃男酷愛名車,2015年除擁有保時捷Cayenne,也有一輛2200萬元賓利Mulsanne,以及1千多萬元賓士 S63 AMG。
 
黃男曾有兩段婚姻,沒小孩,前年2月透過「月老銀行」婚友聯誼安排,跟外型酷似藝人苗可麗的林姓美魔女相親,隔月開始交往,除給林女10萬元家用,贈送36萬元生日禮物,也花86萬元替林女購買電視,支付兒子安親班等費用,更把361萬元購買的保時捷休旅車Cayenne,登記在林女名下。
 
同年12月16日凌晨,黃男前往林女住處,卻發現車位停放另輛保時捷Cayenne,發簡訊給林女,卻未獲理會,最後林女通知管理員趕他離開,他才拿備份鑰匙開走林女名下Cayenne,隔天拿林女的身分證影本、私章、車籍資料,將車過戶給自己。
 
林女發現後怒告黃男加重竊盜、偽造文書等罪,表示該車是黃男送她的生日禮物,但新北地檢署向車商求證,認定車僅借名登記在林女名下,但認為黃男未經林女同意,就持其身分證影本、印章等資料過戶,已涉嫌偽造文書罪。
 
新北地院開庭,傳喚車商證稱在保時捷交車時,林女在場有聽到黃男半年就會把車賣掉,林女也說交由黃男處理;另黃男的邱姓友人作證稱,黃男有要把車賣給他,他跟林女提過此事,林女也稱證件、印章等資料已交給黃男,全由黃男處理,法院因此認為林女早已全權將車交由黃男買賣或過戶,否則買車後怎從不拿回印章、車籍等資料,判黃男無罪。(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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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2:47

黃姓富商、林女曾計畫舉行婚宴,但感情生變分手。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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