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獲邀參加烤肉宴,卻偷摸酒醉女員工遭判刑。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28歲陳姓男子前年8月獲邀參加合作廠商舉辦的夜間烤肉活動,卻私闖該公司董事長辦公室,見一名女員工醉臥沙發,竟趁機摸下體猥褻,女子驚醒報警,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猥褻罪判陳男6月徒刑,可用18萬元易科罰金確定,民事部分今再判他賠償被害人15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8月陳男獲邀參加新莊區一家合作廠商舉辦的員工烤肉活動期間,擅闖該公司吳姓董事長的辦公室,見一名女員工(33歲)醉躺沙發睡覺,竟趁機摸了該女下體一把。
女子驚醒大叫,陳男逃離現場,被聞聲趕到的吳姓董事長等人打傷背部及臉,事後女子提告求償100萬元,陳男則反控董事長等人殺人未遂。
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猥褻罪判陳男6月徒刑,可用18萬元易科罰金確定,民事部分今再判他賠償被害人15萬元。至於陳男反告殺人未遂部分,新北地檢署認為董事長等人痛毆陳男的行為,並未達到殺人未遂地步,僅依義憤傷害罪將董事長等人起訴,並請求法院輕判。(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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