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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梁姓男子和陳姓同居女友,日前在成人網站聊天室上以「12小時不斷電性愛派對」作為號召,找來2名17歲、21歲女子從事性愛趴,陸續有11名男子報名,每人繳交3000元費用,前天凌晨到土城區一家摩鐵與2名女子從事性愛轟趴,警方前天上午進入摩鐵進行查緝時,當場查獲活動主辦人梁姓男女朋友和2名賣淫女子,全案訊後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住在板橋的梁姓男子(36歲)與21歲的同居陳姓女友,疑因長期失業缺錢花用,竟異想天開想靠舉辦性愛轟趴賺錢牟利,梁男在網路UT聊天室中散播訊息,以「12小時不斷電性愛派對」為噱頭,藉此吸引尋歡客報名參加性愛趴,梁男還特別留訊強調,每人只要繳交3000元,就可以從零晨到當天中午退房前,不限次數與賣淫女子從事性行為。但部分男客認為兩女長相不佳,當場「打槍」離去。
警方前天上午獲報後,派員前往土城中華路上的一家摩鐵進行查緝,當場查獲活動負責人梁姓男女情侶檔和2名分別17歲和21歲的賣淫女子,其中綽號寶兒的女子竟還只有17歲,另外還在房間床上、廁所和垃圾桶內,找到30多個保險套,其中有5個已開封使用過,但性交易結束後都已離去,警方將再傳喚參與性愛轟趴的涉嫌人到案說明。
梁男向警方供稱,這是第一次在聊天室上PO文攬客開性愛轟趴,陳姓女友負責用LINE和有意參加轟趴的男客聯繫,當天初估有11名男子陸續到場繳費參加轟趴,總共收取了3萬多元,扣除摩鐵3000多元租房費用和給2名賣淫女子的8000元外,還獲利約2萬多元。
梁男堅稱,不知其中一名未成年賣淫女子寶兒的實際年齡,全訊後已將梁男、陳女等人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移送法辦,而未成年的賣淫少女則已通知社工進行安置。
婦產科醫師陳德駿提醒,性愛趴因性行為對象較為複雜,容易感染梅毒、菜花、淋病及愛滋病等性病,若沒有使用保險套,感染風險將會提高。此外,此案牽涉致未成年性交易,未成年女性因為性器官仍未成熟,更容易感染病毒,罹患子宮頸癌的機率也更較成年女性高。
律師廖虹羚則表示,依據《刑法》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業者涉及妨害風化罪,若賣淫女成年,業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賣淫女未成年,業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萬元罰金,賣淫女、嫖客皆不罰。但嫖客若知性交易對象為未成年,將涉嫌合意強姦罪。(突發中心陳韋劭、楊湘琳/新北報導)
發稿時間:20:47
更新時間: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