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男上網搭訕、邀約少年見面後,利誘少年口交、性交易還拍攝性愛影片。示意圖
台中市一名程姓男子自2014年起透過臉書等交友網站或交友軟體搭訕13歲至15歲少年,邀約碰面後邀約打手槍、口交甚至性交易,還將過程拍照、錄影留念,前後共13名少年受害。新北地院今依與未成年人性交易等罪合併判他7年10月徒刑須入獄,另判刑7月可易科罰金21萬元。
判決指出,程男(28歲)從前年4月起,透過臉書、LINE、BeeTalk等手機通訊軟體,尋找年約13歲至15歲的少年,找各種話題搭訕、交朋友,再邀約碰面。由於程男長相、談吐頗為斯文,又懂得時尚潮流、電玩遊戲等話題,被搭訕的少年大多樂於聊天、見面。
程男犯案地點包括新北市樹林區租屋處,或是少年家中、U2電影館,甚至新北市一所國小內。碰面後,程男通常會先要求抱抱,再用「好啦一下下就好了」、「又不會怎麼樣」等,「盧」對方同意打手槍、口交,甚至肛交,每次過程,程男都會拍照或錄影。
其中3名被害少年甚至和程男性交易,1名15歲高中生跟程男發生1次性行為,獲得6000元報酬,1名13歲國中生和程男發生過4次性行為,共獲得5500元以及1雙鞋,另名13歲國中生則拿到線上遊戲寶物。
事後有學校老師察覺被害少年言行有異,追問得知實情,轉告父母報警提告,去年底檢警搜索程男租屋處,查扣相關照片及影片,並向法院聲押獲准。程男被起訴後當庭認罪並和其中4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另5名被害人不願追究,新北地院今合併判他7年10月徒刑須入獄,另判刑7月可易科罰金21萬元。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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