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2貓遭痛毆 陳皓揚出庭竟找黑衣人護駕

出版時間 2016/09/13

(更新:動新聞、庭訊內容、庭外狀況)
台大僑生陳皓揚去年底殺害街貓「大橘子」,被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後,上月初又虐殺文山區一間餐廳的店貓「斑斑」並棄屍新店溪,陳不僅因連續殺貓被台大退學,本月初也再被依違反《動保法》追加起訴,台北地院今首開庭,陳皓揚當庭認罪,並向法官表示,上次出庭時被民眾毆打,雖然有受傷,但他已記取教訓,希望法官能夠輕判。
 
陳皓揚因上次出庭被打,擔心今天出庭會發生同樣狀況,特別找來親友在旁保護,他雖已遭台大退學,但上午台大人員依舊陪同他出庭,並協助他從北檢大門進入法院,避開媒體,陳因此遲到近5分鐘才進入法庭。

庭訊時,陳生坦承殺死「斑斑」,並對「斑斑」主人證詞、警方蒐證監視畫面、搜到的證物均無意見,庭訊約半小時結束,法官諭知9月22日與「大橘子」案一併審理。

陳皓揚在法庭認罪,但離開法院時,不願面對媒體,陪同他出庭他的親友,還一度與媒體發生肢體衝突,最後陳皓揚在法警強力戒護下,迅速搭計程車離開。

陳皓揚(24歲)4年前來台就讀台大化工系,去年12月底卻在北市溫州街一處停車場徒手勒斃街貓大橘子,陳男被逮後供稱心情不好就會有「報復」的衝動,難以控制,北檢今年5月起訴陳男,並要求他接受校方輔導,不料陳男6月時停止諮商,8月間二度殺貓。
 
這次受害的斑斑是文山區蔬食餐廳動物誌的店貓,餐廳老闆上月2日發現斑斑失蹤,調閱監視器查出前一晚有男子闖入餐廳庭院,離去時手上多了一個物品,而懷疑斑斑被偷走,急忙報警循線查出陳再度犯案,引發全民憤怒,北院上月17日開庭審理大橘子命案時,數十人圍堵法院,陳男慘遭義憤民眾戳眼勒脖掛彩。
 
陳皓揚日前為斑斑命案接受偵訊時,供稱因前案受到動保團體的壓力,才會失手殺害斑斑,檢方認為他不知悔改,因此追加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最重可處1年徒刑。(張欽、游仁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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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0:07
修改時間 14:26

陳皓揚今天出庭認罪還求法官輕判。周永受攝
陪同陳皓揚出庭的友人(右)與記者發生肢體衝突。周永受攝
陳皓揚表示,上次出庭被憤怒民眾痛毆,他已記取教訓。資料照片
接連遭虐殺的大橘子與斑斑。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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