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新增吳志展當庭陳述、裁定理由、新增動新聞)
曾是東亞運保齡球國手的廚師吳志展,上月初不滿被海山分局警員張家逢取締違規停車,竟當街持剁骨刀猛砍張員13刀,造成張員一度命危,被新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並請求法院重判。今天上午檢方提解吳男移交新北地院審理有無繼續羈押必要,下午法官開庭評議後,仍認定吳男涉犯殺人重罪,且有逃亡之虞,裁定繼續羈押。
上午吳男被移審新北地院時,頭戴黑色安全帽、臉上戴著口罩,對於媒體詢問:「有沒有想對警察說什麼?」只見吳男握住自己雙手,不發一語。
新北地院開庭時,吳男對於檢方起訴的妨害公務及砍人事實,都沒有意見,只是強調沒有殺死警員意思, 對於法院是否繼續羈押,也沒意見,僅表示:「請法官給我一個機會,跟受傷的員警和解。」
雖公設辯護人表示,吳男沒有殺人犯意、逃亡之虞,犯罪事實已大致承認,也無跟證人有串證的可能,而無羈押必要,但到庭檢察官認為,吳男仍一再否認殺人,又警員拘提仍拒絕開門,可見已有逃亡的想法,又其兒子也說父親常不回家,無法連繫,認為吳男仍有羈押的必要。法官顧及吳男所犯屬重罪,也有逃亡之虞,以及所犯犯行及危害,對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影響,裁定繼續羈押。
檢方起訴指出,吳男(56歲,在押)上月2日將車違規停放在板橋區溪頭街,下午4時許去取車時,發現張員正在開單,吳抱怨2天被開6張罰單,質問張員「這些是不是都你開的?」「我這個月被開20幾張!」更將車停在路中央揚言「我現在情緒不穩,不能開車!」
張員勸吳移車,吳竟嗆「我真正想甲你切落去!」張員拍照打算再舉發,不料吳則拿出剁骨刀,下車朝張員猛砍13刀後離去,張員被送醫急救撿回一命。吳傍晚投案,法院裁定30萬元交保後下跪道歉,但仍引發社會爭議,檢警隔天拘提吳並再度聲押獲准。(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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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09:55
修改時間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