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警13刀命危 廚師竟辯「拿錯刀」卸責

出版時間 2016/09/05

(更新:新增動新聞、起訴理由)

新北市廚師、同時也是保齡球國手的吳志展,上月初在板橋區溪頭街因違停車輛,遭警員張家逢取締,他竟抓狂涉嫌當街猛砍張員多達13刀後逃逸,張員經送醫急救才保住一命。吳男被逮辯稱,沒有殺人犯意,只是當時腦筋一片空白,但因他持剁骨刀狠砍張員的過程,被監視器拍得一清二楚,新北地檢署今依殺人未遂罪將他起訴。

檢方查出,吳男擔任廚師10多年,行凶的刀子是剁家禽用的剁骨刀,不可能不知這種刀的殺傷力強大,卻還多次「由上往下」砍剁張員13刀。亞東醫院醫囑也載明,張員受到「多重穿刺傷合併左側氣胸及出血性休克……手術縫合左胸壁、左上臂、左前臂、左大腿6處總長度高過80公分以上,深及肌肉層的傷口……病人目前於加護病房治療,有生命危險」。

張員配戴的密錄器也錄下全程,包括吳男先抱怨後怒嗆「我真正想甲你切落去!」張員遭砍並大聲呼救、雙方拉扯後,吳男還稱「你如果不放,我就繼續砍你!」而從吳男一開始抱怨被開罰單到張員拍照蒐證,已經過相當時間,吳男還辯稱當時是腦袋一片空白,不足採信。

至於吳男辯稱剁骨刀不是他所有,而是將另一種較薄的「片刀」送到刀具行磨刀時,老闆拿錯,拿成剁骨刀給他。但刀具行老闆證稱,客人送磨都是當天磨好當天交還,不可能交錯刀,且吳男當廚師多年,怎會分不出片刀和剁骨刀的差別?檢察官因此認定吳男殺人犯意明確。


起訴指出,上月2日下午男子吳志展(56歲)將汽車違規停在新北市板橋區溪頭街,前去取車時,見到警員張家逢(34歲)在現場開單取締,他想起自己2天內被開了6張罰單,心有不甘,便坐在車上搖下車窗對張員抱怨「這些(6張罰單)是不是都你開的?」「我這個月已經被開20幾張!」隨後直接將車輛停在路中央,撂話「我現在情緒不穩定,沒辦法開車!」

張員勸離無效,吳男還嗆「我真正想甲你切落去!」張員於是走到吳男的車輛前方拍照後,再走到車尾拍照,打算再開單告發,不料吳男竟拿出車上的剁骨刀,下車開始猛砍張員,前後多達13刀,最後再嗆聲「你如果不放,我就繼續砍你!」隨後才悻悻然地離去。

張員在送醫後一度命危,急救多時才撿回一命,而吳男砍警的凶殘犯行在現場監視器畫面曝光後,引起社會公憤,他則在當晚投案。新北地檢署複訊後認他涉犯殺人未遂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但隔天凌晨法官諭令30萬元交保。

縱然吳男交保步出法院後,立即下跪道歉,仍無法平息民眾憤慨地情緒。交保當天檢方除提抗告外,一邊傳訊吳男兒子作證,得知吳男失業1個多月以來,有外出失聯、沒回家1、2天的情況,隨即開出拘票由警方拘提他到案。

不過吳男躲在家裡,不理會警方按門鈴、喊門,甚至乾脆拒接電話,雙方僵持50分鐘,直到警方高呼要破門拘提,他才開門。

吳男應訊時坦承因失業,經濟壓力大,被開多張罰單後才會情緒失控砍警,若要羈押他,也沒有意見。檢方因此認為他抗拒拘提,有規避司法調查事實而有逃亡之虞,再度聲押才獲准。

檢方偵辦期間,吳男均坦承犯行,但辯稱當下是腦筋空白,沒有殺人犯意。不過他砍警過程全被張員的密錄器與街道監視器拍下,檢方不採信辯詞,今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他。(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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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時間 15:06
更新時間 19:00

吳志展當街砍警被監視器拍得一清二楚。翻攝照片
吳志展事後被法院裁定收押。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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