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後母虐死4歲童 法官斥「有差別心」判12年半

出版時間 2016/08/31

(更新:新增動新聞)
台北市一名4歲劉姓男童今年2月全身布滿新舊傷痕,經父親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檢方認定男童遭生父的劉姓同居人施虐致死,且男童遭虐打傷重之際,父親竟帶劉女及劉女的小孩外出吃情人節牛排大餐,隔天男童死亡,事後兩人還登記結婚。士林地院痛批劉女僅因男童未能吞嚥食物就動手傷害,導致男童失去寶貴生命
今天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劉女應執行12年6月徒刑。

 
檢方起訴認定,劉女自今年2月13日起,便多次拿浴室長柄刷毆打男童背部、肩膀、手部,男童閃躲時向後撞到牆壁,再往前趴倒,導致後腦及前額皆有傷痕。

隔天晚間9點多,劉女僅因男童未能將食物吞嚥完畢,就猛掐男童臉頰,又用力推倒男童肩膀,導致男童左前額撞擊木頭地板,直到隔天下午2點多,劉女發現男童呼吸不順,才趕緊叫劉男將他送醫,但男童仍因顱內出血不治身亡。
 
劉女辯稱懷孕又長期獨力照顧4幼童造成情緒不穩,當天「只是想管教小孩」,沒想到會發生慘劇。

但檢方查出,2月14日情人節當天,男童和男童的姊姊傷重之際,劉男竟將這對小姊弟留在租屋處,與劉女及劉女的2名兒子一起到內湖大潤發逛街,還在加州風洋食館點該店最貴、一客468元的牛排套餐,小孩則吃兒童餐配聖代。
 
劉童遭虐死後,相關人員到劉女及劉男住處搜索,驚見劉童的5歲姊姊身上也有大面積燙傷,卻未被妥善處置,才緊急將她送到醫院治療。劉女與劉男涉嫌以熱水澆燙男童5歲姊姊部分,士林地檢署另案偵查中。

士林地院痛批劉女身為人母,應具備對幼童疼愛之心,卻對親生子女及非親生子女照顧有顯著差別心,僅因男童未能吞嚥食物就動手傷害,導致男童失去寶貴生命,因此判她應執行12年6月徒刑。(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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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1:18
修改時間 18:39

劉女(右圖)虐死男童後,還與男童生父(左圖)登記結婚。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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