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補不到半年 中市議員又因賄選遭判當選無效

出版時間 2016/08/29
台中市議員林素真(右二)今年3月才剛遞補當選,不料又被法院宣判當選無效。翻攝臉書
台中市議員林素真(右二)今年3月才剛遞補當選,不料又被法院宣判當選無效。翻攝臉書

台中前議員林素真於2014年底參選台中市第一選區市議員,原本以第二高票落選,但因同選區當選人楊永昌今年2月初被台中高分院判當選無效確定,林女以第一順位於3月3日遞補宣誓就職,不料她就職未滿半年,也被台中地院認定她以每票500元向選民買票賄選,判林素真遞補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刑事部分,林素真去年8月一審被判刑4年,褫奪公權3年,林女上訴後,台中高分院明天將宣判。
 
判決指出,林素真參加2014年台中市議員選舉,為求當選,與同選區黃姓里長候選人共謀賄選,以林女每票500元、黃男每票2000元的代價行賄選民。林女指示呂姓樁腳收集樁腳名單,再由林女的黃姓助理於同年11月23日到銀行提領200萬元現金,交給呂大樁腳,呂姓樁腳再將款項依據其他樁腳提供的選民民單,將賄款交給樁腳們買票,並附上紙條,上寫「里長、1號、黃」、「議員、4號、林」,檢調接獲檢舉後,搜索查獲。(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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