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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子李志隆去年3月和朋友在家裡吸毒,不爽被同住的阿嬤訓斥,持菜刀狂砍阿嬤182刀奪命,再衝進臥室揮砍阿公21刀殺害,並縱火焚屍,直到被濃煙嗆到才回神,心慌打110哭著說:「我要自首啦!」最高法院指李男犯行應予嚴懲,但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且李男的大伯為他求情,今依2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與1個縱火罪,合併判處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判決指出,李男(22歲,在押)從小父母離異,由阿公阿嬤帶大,同住於高雄市內門區,李男國中畢業後從事安裝鋁門窗工作,但染上毒癮,家人總覺得他整天精神恍惚,阿嬤更常苦勸李男戒毒。去年3月27日晚間9時許,李男揪朋友到家裡拉K後,找阿嬤聊天又被訓斥吸毒一事。
李男惡向膽邊生,將79歲的阿嬤拖到客廳推撞鐵捲門,持塑膠椅、鐵椅猛砸跌坐在地的阿嬤,接著到廚房拿一把菜刀狂砍阿嬤頭臉全身,阿嬤慘遭砍破頭骨、腦漿四溢,死在血泊中。殺紅眼的李男想起81歲阿公剛才走出房門勸阻他毆打阿嬤,一不做二不休,持刀衝進房內揮砍,阿公在床上被砍得肚破腸流,當場斃命。
李男手刃兩老仍不罷休,用棉被蓋住阿公遺體,拿打火機點燃衛生紙縱火焚屍,火勢迅速蔓延,李男被濃煙嗆到,恍如夢醒,打110報案邊哭邊說:「我要自首啦!」並說明地址,警消及時趕到滅火,找到刀傷累累、令人不忍卒睹的兩老遺體,驗屍確認阿嬤身中182刀,阿公被砍殺21刀且遺體遭焚。
李男蹲在現場一直哭,講不出話,被帶回偵辦才認罪說出事發經過,檢方起訴認為李男不符合自首條件。法官指李男在報案電話中表明「要自首」、「我殺死阿嬤」並告知住家地址,且警方到場調查期間,李男均配合警方行動沒有脫逃,認定他殺害阿嬤部分,符合自首減刑條件。
此外,法官認為李男不是預謀犯案,審理期間全盤認錯,多次表達歉意與懊悔,李男大伯也替他求情,希望法官給予自新機會,可見李男非全然泯滅人性,應仍有教化可能,一、二審均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李男殺阿嬤部分判刑18年,殺害阿公部分判處無期徒刑,另將放火部分判刑5年,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維持原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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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1:55
更新時間: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