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十民眾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前抗議。鄧玉瑩攝
一群反對東豐快速道路興建工程的台中市石岡區鄉民,不滿台中市府在全段未完成環評之前就開始施工,影響環境,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控告台中市府環評違法,應予以撤銷,重新評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上午首度開庭,開庭前,數十名鄉民集結法院前,拉布條抗議,希望法院給個公道,有女鄉民在現場氣氛拿鋤頭敲地,氣憤說:「辛苦這麼十多年,就這樣把我果樹砍掉,一條路這樣給我開過去」,氣到淚灑法院門前。
這條道路的規劃,是從國道四號終點豐勢路開始延伸,打通公老坪隧道,再以高架通過石岡,於大甲溪上興建橋樑最後延伸至東勢。台中公民會館創辦人傅東森指出,整個工程分成5標進行,其中1、2標目前仍處於二階環評階段,而3、4、5標卻以通過一階環評為由,展開施工。整條道路根本是備受爭議,一條道路有兩種環評結果,更是創下環評史上惡例!
傅東森認為台中縣市合併後,石岡淪為酬庸地方民代及樁腳的犧牲品,林市長選前對鄉民說「這個工程,要等我選上,才能幫大家的忙。」如今卻執意執行,強迫大家拆遷,不分石岡、東勢、豐原的120多戶鄉民,都堅決反對「國道四號開鑿公老坪隧道穿越石岡家園」這種作法,並堅決反對土地徵收!
自救會委任律師柯劭臻表示:這項開發計畫通過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野生動物保育區與921斷層帶通過之地質敏感等區位,市長林佳龍和建設局長應依照選前的承諾,將「全案」進入二階環評,而不是切割開來,有的還在等二階環評結果,有的卻已經在一階時闖關通過,立即施工。律師表示環顧台灣道路施工,沒有人把環評切成5標,各自進行,這實在離譜,也有違道路整體規劃,希望法官做出公平論斷。(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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