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警兇嫌裁定收押 受傷警母親:這種人收押是基本

出版時間 2016/08/03

(更新:影片內容)
 
新北市海山分局新海派出所警員張家逢(34歲),昨開單時遭嫌犯吳志展(56歲)砍殺,目前在加護病房觀察,張家逢的父母今早前往醫院探視,針對新北地院 今晨1時許裁定,兇嫌吳志展以30萬元交保,張母表示,很想問問法官:「如果你也有小孩,跟我兒子一樣被人無端砍殺,你也會輕易讓他交保嗎?」「嫌犯是不是有什麼特殊的背景?才能在被抓到後6個小時又以30萬元交保?」

張家逢母親說,「曾經跟兒子講過,當警察這麼危險你還要當 警察嗎?兒子說,壞人這麼多,我吃到這麼粗勇,辛苦一點抓壞人、為民服務也是應該的」、「每個警察都是媽媽生的,發生任何意外每個人都很痛苦,兒子現在因 為插管沒辦法說話,只能點頭示意」。張母說,現在兒子在加護病房觀察,希望兒子能早點恢復健康,返回他最愛的警察工作。

張母氣憤表示,嫌犯連穿制服的警察都敢殺,還有什麼人不敢殺?法官竟然讓他用30萬元交保?應該要把他抓回來,不要讓他在外面危害到其他人!張母回憶昨天接到消息趕到醫院時,兒子還不能講話,但知道他們來的時候,兒子眼淚就流了下來,她看了心中實在好捨不得!

張家逢的妹妹則不捨的表示,警察是哥哥從輔大圖資研究所畢業,小時候就很嚮往警察工作,加上警察薪水及工作穩定,為改善家中經濟,也不希望還在當工人的父親太辛苦,就選擇特考加入警察的行列,誰知道會遇到這種狀況。

吳男今凌晨獲新北地院諭令以30萬元交保。但檢警研判吳男可能畏罪逃亡,今下午再依涉犯殺人未遂罪嫌、且有逃亡、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二度聲請羈押,法院剛剛裁定收押。對此張家逢父母說,這種人收押是基本的,那麼夭壽,把他收押是正確的,未來如果張家逢情況好轉,將會由警方安排受訪。(突發中心黃楷棟/新北報導)
 
發稿時間:1120
修改時間: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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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砍傷警員張家逢的母親(左)表示,「嫌犯是不是有什麼特殊的背景?才能再被抓到後6個小時又30萬元交保?」黃楷棟攝
張母向陳國恩署長及胡木源局長怒斥吳嫌連警察都敢殺,還有什麼事不敢做。黃楷棟攝
警政署長與親屬進入外科加護病房探視。黃楷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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