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調戲小弟女友遭擊斃 算「義憤殺人」?

出版時間 2016/07/27

(更新:新增影片)
新竹一名有強盜前科的劉姓男子,假釋出獄跟著黃姓大哥在KTV工作討生活,不滿常遭黃男仗勢欺壓,自己女友還被黃男輕薄,去年雙方爆發口角衝突,劉男怒持土造霰彈槍近距離射殺黃男,落網辯稱想打對方腳趾,因槍枝後座力而誤擊胸腹,最高法院不採信,今維持二審見解,仍依殺人等罪判刑20年、併科罰金12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劉男(31歲,在押)前年1月假釋期滿,案發前跟著黃男一起任職新竹縣竹東鎮的凱歌KTV,主要工作是接送店內小姐。去年6月11日上午4時許,劉男在店內被黃男當眾責備不按時上班,又對人沒禮貌,劉男對在場的賴姓股東等人下跪拿酒杯自砸頭部道歉,仍被黃男繼續數落,劉男頂嘴回擊,雙方不歡而散。

劉男覺得黃男常仗著大哥身分欺負他,屢用工作刁難他,加上自己的錢姓女友曾透露遭黃男言語輕薄還毛手毛腳,劉男越想越氣,回家拿一把土造霰彈長槍與子彈,上午5時許折返KTV,進門就雙手舉槍瞄準坐在沙發上的黃男一路逼近。

錢女3度上前拉阻勸說,都被劉男甩開,當時已經喝醉的黃男起身,劉男見狀,隔著約3公尺距離朝黃男左側胸腹直接開一槍,黃男應聲倒在沙發上噴血,劉男退到店外清槍後逃離,與錢女一起逃到嘉義躲避。黃男當天上午6時許被人發現,送醫不治,警方循線逮捕劉男並查扣凶槍。

一審原採信劉男用來犯案的槍彈是黃男寄放,劉男因積怨爆發而盛怒開槍殺人,依殺人等罪判劉男18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並褫奪公權8年。劉男宣稱只想教訓黃男,不要只會犧牲小弟,往自己臉上貼金,但瞄準對方腳趾開槍時,因槍枝後座力而槍口上揚,誤擊黃男胸腹要害。

劉男堅稱無意殺害對方,否則「直接往他的頭(開槍)就好了!」還說無法容忍自己女友一再被黃男調戲,若成立殺人罪,應依刑責較輕的「義憤殺人」罪論處。不過二審審理發現,凶槍是劉男向他人取得,劉男到案雖主動供出槍彈藏放地點,但始終辯稱非意圖殺人,不符合自首條件。

二審指劉男從未目睹女友遭黃男調戲,案發當時黃男也沒對錢女輕薄,並無任何足以構成「義憤」的情形,加上劉男沒向黃家道歉賠償,還企圖要錢女串供,毫無反省之意,加重改判劉男20年徒刑、併科罰金12萬元並褫奪公權8年,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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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1:55
更新時間:14:18

劉男不滿被黃姓大哥調戲他的女友,憤而槍殺黃男。示意圖
劉男不滿被黃姓大哥責罵,憤持槍狙殺黃男。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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