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博允昨因性騷遭判刑 兒今涉欠債脫產被起訴

出版時間 2016/07/27
許博允昨遭判刑,兒子今被起訴。
許博允昨遭判刑,兒子今被起訴。

新象文教基金會創辦人、北市府前市政顧問許博允,因趁機親吻女聲樂家,昨遭北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3月;而許博允的兒子、有象文化公司實際負責人許維城,2013年間和金牌大風演藝公司合辦「史密斯飛船」(Aerosmith)台灣演唱會,收取金牌大風110萬美金(約3300萬元)的保證金並開立本票,但演唱會因故取消,金牌大風指控許維城不但未還錢,還惡意脫產,台北地檢署今依毀損債權罪起訴許維城。
 
起訴指出, 2013年8月24日的「大高雄超級搖滾日」,金牌大風和有象文化在原本邀請美國搖滾天團「史密斯飛船」首度來台演出,為了籌備此演唱會,金牌大風交付110萬美金給有象文化作為保證金,許維城也開立本票給金牌大風,不料演出前5天,史密斯飛船突然在官網宣布取消來台演出。
 
主唱史提夫泰勒當時在聲明說:「讓我們忠實的歌迷失望,我們感到十分沮喪,他們歡迎我們去他們的國家,但基於難以控制的因素,我們將無法演出。」
 
金牌大風提告指出,演唱會取消後,有象文化卻遲遲不返還保證金,他們只好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獲准,但許維城提出抗告,卻在抗告期間內,將名下的房產出售和設定抵押權進行脫產,導致金牌大風無法強制執行拿回保證金,因此控告許維城毀損債權。
 
許維城否認故意脫產,辯稱之前就有其他債務,只是出脫房產還錢給其他債權人。
 
檢方考量,許維城積欠他人款項已是多年前的事,但許維城卻在金牌大風聲請本票裁定期間數個月內,2次提起抗告,同時還將名下7處房產售出、設定抵押權,認定許維城故意脫產,今依毀損債權罪起訴許維城。(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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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美國搖滾天團「史密斯飛船」2013年間原本要來台演唱。達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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