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女聲樂家 演藝之父許博允判刑3月

出版時間 2016/07/26

(更新:新增動新聞)
有「台灣演藝之父」稱號的新象文教基金會創辦人許博允,4年前擔任台北市政顧問期間,被控利用參觀台北市立交響樂團排練、聚餐等機會,對翁姓女聲樂家毛手毛腳並藉機親嘴,致翁女身心遭受極大創傷;台北地院審理3年多時間,今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許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翁女指控,2012年8月27日許博允前往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參觀排練時與她攀談,乘機撫摸她的手臂,接著大夥前往無名子餐廳聚餐,許又多次上下撫摸她的後背,隨後許搭翁女的車轉往Tickle My Fantasy夜店續攤,途中坐在右前座的許不但用手碰觸她的身體,還在夜店敬酒時趁她不注意親吻嘴唇,令她十分反感。
 
許博允則以「不清楚、不記得」回應,僅對被控親嘴一事,辯稱「當時翁女要我提攜後進,我才禮貌性的親吻臉頰,並非親嘴。」不過,在場除2名中國籍聲樂家外,其他證人都呼應翁女的說法,檢察官認為證人所述客觀事實大致相符,且翁女確實感到不舒服,將許起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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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6:04
更新時間:19:04

許博允遭女聲樂家控告性騷擾。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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