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為愛妻來台定居 卻因敵不過這疾病離婚

出版時間 2016/07/25

(更新:動新聞)
瑞士籍侯姓男子26年前與台灣黃姓女子在瑞士結婚,妻子12年前失智後回台定居,6年前侯男也跟著退休來台定居照顧失智的妻子,卻因長期照顧失智愛妻心力交瘁,自認無力再繼續照顧,且夫妻關係已名存實亡,於是向法院訴請離婚,台北地院認為,侯男確實已盡其所能照顧妻子,但妻子病情嚴重,已無法自理生活、與人溝通,符合離婚重大事由,因此判准侯男離婚請求,可再上訴。
 
侯男主張於1990年12月與妻子在瑞士結婚後,妻子於2004年開始有智力退化現象,經北市榮總檢定失智,2007年妻子退休後搬回台灣,3年後被台大醫院診斷病情日益惡化,侯男為照顧病妻,同年從瑞士退休,來台定居以便就近照顧妻子。

但自2010年起妻子病情惡化,日常生活起居需他人協助,至今已達無法自理程度,經鑑定為重度殘障,無法與人對話,也不認得丈夫,今年2月經法院監護宣告。
 
侯男並指出,他為照顧妻子提前自瑞士退休至今6年,已身心俱疲,且夫妻間已無法正常生活,婚姻生活已有障礙,妻子病情又無法治癒,不宜再繼續共同生活,因而訴請離婚。黃女家人體諒侯男照顧失智妻長達10年,已盡心盡力,也體諒他們已無實質夫妻關係,因此同意侯男的離婚訴求。
 
法官認為,是否同意離婚,要看婚姻是否已生破綻而無法回復,經調查發現,侯妻婚後受失智症影響,已無法與人溝通、自理生活,夫妻間也長期無法溝通致感情疏離,無法回復為實質夫妻,認定雙方婚姻有重大閒隙,屬重大事由,因此,判准侯男的離婚請求,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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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5:55
更新時間:22:31

 

侯男為妻子千里來台定居,最後卻因妻子罹患失智症日益嚴重,而心力交瘁離婚。翻攝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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