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加班112小時害癱 血汗上市公司判賠1544萬

出版時間 2016/06/30
江申工業外觀。翻攝畫面
江申工業外觀。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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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隆集團旗下上市公司江申工業驚爆員工月加班112小時,導致過勞癱瘓勞安事件!高院今判江申工業須給付職災補償金1544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40歲鄧姓男子原本在江申工業公司擔任電熔技術員,月薪約34000元,2011年8月24日鄧男上班時,突然心跳休止、缺氧性腦病變,造成極重度智能障礙及終生癱瘓,家人認為鄧男長期加班過勞險死,提告要求公司給付職災補償金。

高等法院審理認定鄧男病發前一個月加班時數高達112小時,約為《勞基法》規定每月加班總時數46小時的2.4倍,再往前推5個月的加班時數在68~87小時之間,顯已超出一般勞工可承受的工作時數,因而病發,今判決江申公司須給付職災補償金1544萬元。

審理時,江申公司辯稱鄧男有肝功能異常、血脂異常及體重過重等病史,每天習慣要抽10支香菸,因此病發,與公司要求他加班沒有因果關係。法院依據長庚醫院鑑定,認定鄧男生病是因為「職業促發之疾病」,與他過重、抽菸及病史無關。

法官審酌鄧男餘命大約還有38年,卻因超時加班而終生喪失100%勞動能力,扣除鄧家已領到或未來可領的勞保給付、失能年金等共約700萬元,今判決江申公司要給付鄧男醫療、看護費、精神慰撫金等職災補償金共1544萬元。(丁牧群╱台北報導)

===========  網友意見  ===========

網友留言表示「人命不值錢」、一直加班是經濟變差的原因,沒時間做食衣住行的消費,多休假,經濟才會好」、「等等資方又要嗆說 翻桌跟遊行了」,也有網友留言提醒「僱主責任險有做賠付喔,不知道江申公司是不是有買這份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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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3:06
更新時間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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