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網路攬客被訴 流鶯出庭不認罪

出版時間 2016/06/21

(更新:新增動新聞)

53歲流鶯MIKO去年10月在網路「捷克論壇」PO文攬客,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起訴,她昨在日日春協會陪同下,到北院大門口抗議公訴檢察官劉承武指說她是「危險犯」,台北地院今再度開庭,MIKO仍否認犯罪,劉承武則勸告MIKO認罪換緩刑,但MIKO未正面回應。
 
 MIKO昨穿張貼「窮得要賣B」的胸罩到北院抗議,今天則低調戴口罩出庭,她說:「我以為捷克網站有分級,上網時有跳出未滿18歲不得閱覽的螢幕,不知在該網站PO文攬客犯罪,還說:「我是底層的人,沒工作沒飯吃,柯P應儘速讓性交易合法化。」
 
MIKO昨在日日春成員陪同下到北院大門抗議劉承武說她是危險犯,她說:「我只是歹命,不是壞人,劉承武叫我認罪,說菩薩會用慈悲的心腸對我,菩薩慈悲是不分階級的,請你(指劉)看清性交易合法有根源,只是北市府沒落實。」劉則指出,PO性交易廣告為多數人見聞,她(指MIKO)的行為仍然違法。
 
今天開庭時,MIKO與劉承武未預期針鋒相對,2人僅在法官訊問下各自闡述立場,劉重申MIKO行為屬違反《兒少法》的危險犯,苦勸MIKO勇於認罪可換緩刑自新,若不認罪,將來判刑也有上訴的機會。MIKO雖承認有在網路PO文攬客,但否認違反《兒少法》。
 
法官今天詢問檢辯對調查證據及爭執事項意見,並當庭勘驗MIKO上網攬客的網頁內容,確認MIKO以自設帳號、密碼登入PO文的過程後,諭知合議庭將擇期再開庭審理。(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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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6:47
更新時間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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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春協會昨赴台北地院聲援流鶯Miko。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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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鶯Miko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起訴,昨赴北院抗議。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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