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取笑老闆中文差 女主管竟遭開除

出版時間 2016/06/13

(更新:新增影片)
原任職韓商哈拿多樂旅行社部長的郭姓女子,因嘲笑韓籍李姓負責人「你的中文不好,我們聽不懂」,又於兩韓有開戰之虞時,挖苦李男「要不要滾回去打仗」,3年前遭公司解僱,郭女不服怒提告,最高法院認為郭女出言不遜,但未達情節重大程度,今判哈拿多樂旅行社與郭女僱傭關係存在,且須按月支付郭女薪水9萬餘元直到復職,並依年利率5%計息,全案定讞。

哈拿多樂旅行社台灣分公司是韓國總公司第28家海外分社,2010年7月8日成立,郭女從創社起即擔任部長職務,但2013年4月30日被公司寄發存證信函開除,理由包括郭女2年間遲到共97次、屢勸不聽,又利用公司上班打卡系統漏洞,在家以手機上網偽造準時到班紀錄共78天。此外,郭女常在員工會議當眾嘲笑韓籍李姓分社長「你的中文不好,我們聽不懂」、「台灣市場你不了解」,更利用當時兩韓關係緊張,挖苦李男「要不要滾回去打仗」等語。

郭女提告反制,要求確認與哈拿多樂的僱傭關係存在,且公司應從解僱日起,續發每月9萬餘元薪水給她直到復職。郭女宣稱公司誇大或虛構對她不利事實,縱然她有些事情沒做好,但未達情節重大程度,不應違反「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跳過告誡或其他較輕處罰方式直接開除。

一審判決郭女全部敗訴,二審認為郭女遲到次數頻繁,但每次約5分鐘到15分鐘,另確實還沒到辦公室,就先在家以手機上網鑽漏洞製造不實上班打卡時間,但哈拿多樂並不會處罰上班遲到員工,若真的認為頻繁遲到或假打卡會干擾內部管理秩序,業者應從公開告誡、調職或罰薪等方式漸進糾正,而不是直接開除。二審另認為,郭女當眾對李男出言不遜,不是職場應有的態度,但郭女所用言語,顯然是高階主管間的戲謔,雖令李男難堪,仍不構成《勞基法》所定的重大侮辱。

至於郭女當時將公司熱門的旅遊行程商品從網頁下架,被指涉故意造成損失藉此報復公司與李男,二審認為當時兩韓有開戰之虞,郭女基於專業判斷做出暫停受理出團的決定,就算出錯也不能認定出於惡意,二審據此逆轉改判哈拿多樂旅行社與郭女僱傭關係存在,且須按月支付郭女薪水9萬餘直到復職,累積至今已逾348萬元,並分批依年利率5%計息,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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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5:42
更新時間:22:28

郭女取笑拿多樂旅行社老闆中文差,竟遭開除。翻攝拿多樂旅行社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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