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陳先生去年11月底機車失竊後報警,但尋獲的員警卻將機車囤放在派出所內欲當績效,今年4月才將車輛發還車主,令誤騎鄰居機車林姓男子因此吃上竊盜官司,還得賠償陳姓原車主6萬元,林男的父親得知詳情後,日前在律師陪同下至警局求證,揚言不排除對警方提出侵占和偽造文書告訴,警局才坦承疏失,並對該名員警祭出懲戒。
林男的父親向《蘋果》投訴指出,兒子的機車與隔壁鄰居同色同款,外觀幾乎一模一樣,去年11月底,兒子一大早趕著去上班,一時不察騎錯鄰居的機車,下班後卻在停車處遍尋不著機車,一開始還以為被機車遭竊,還因此到派出所報案,沒多久後才獲知自己的機車還停在住家樓下門口,兒子才驚覺騎錯隔壁陳姓鄰居的機車去上班,案發後雖向隔壁陳姓鄰居道歉,但陳男已在不知情狀況下向警方報案機車遺失。
讓林父覺得離譜的是,查獲陳男機車的員警,當天下午就將尋獲的機車拖回土城清水派出所,但他卻沒有立即通知原車主領回,直到今年4月底,拖了近5個月後,才致電車主到警局領回車輛,因為員警的疏忽,令騎錯車的兒子不僅因竊盜罪嫌法辦,還得和陳姓鄰居簽下遺失機車讓渡書,並賠償6萬塊現金。
林父控訴,為了找到這輛遺失的機車,林父特地找了10多名親友幫忙在三峽、鶯歌一帶尋找,沒想到車子竟是被放土城一處派出所內,難怪怎麼找都找不到!要是那名尋獲車輛的員警能夠及早通知發還,兒子就不用背上竊盜罪名,也不用賠償對方損失,警方的行為已經侵占,讓民眾權益遭受損失。
林父日前在律師的陪同下到警局求證,要求調閱當天尋獲機車入所畫面,承辦員警坦承遺失的機車確實在5個月前跨區地點尋獲並遷回派出所放置,因一時工作疏忽沒當下通知發還,對於林男損失感到相當抱歉,警局也對該名員警記一支申誡作為處分,並要求同仁如實行政,以確保民眾權益。
一名資深警官私下表示,員警辦案都有壓力在身,每個月除了要有罰單張數績效外,不同案類的績效也要評比,一旦該月績效達到標準,多查出的案件就會私下隱瞞,留作下次要評比時在上報,這是大家都習以為常的做法,另外,員警在外養線人養案件,專案時間一到才會出動逮人,提報破獲不法槍枝、毒品、或賭場等績效,這些都是警界檯面下公開的秘密,在各項評比和績效要求下,每名員警壓力都很大。
一名派出所員警表示,凡舉酒駕、闖紅燈、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逆向行駛,禁行快車道、並排停車、超速、未成年抽菸等等,警局都會訂出每個派出所需要完成的開罰張數,另外還要應付專案勤務,抓槍枝、毒品、及賭場,汽機車竊盜尋獲,員警面臨各項績效要求,很多時候只能見招拆招,甚至遊走在法律邊緣。(突發中心/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