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南涉及公布不實資訊,還用混油冒充純芝麻油,遭新北院判刑五年半。資料照片
富味鄉食品2013年10月捲入混油風暴,女副總林秀蓉卻在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發布不實重大訊息,宣稱精煉棉籽油全數外銷,事後負責人陳文南才陸續承認未全部外銷,而是全部內銷,另陳文南及其弟陳瑞禮也讓富味鄉購買旗下富鼎企業混有玉米油的芝麻油,損害富味鄉2千萬元以上,新北地院今依《證交法》加重背信等罪判處陳文南5年半,弟陳瑞禮3年半,林女3年4月;全案尚可上訴。
案發後,陳文南、陳瑞禮及林秀蓉均已辭任或調職。富味鄉自2011年7月起,即在販售芝麻油等油品,摻雜成本低廉的棉籽油,2013年10月21日此事曝光,林秀蓉卻指示員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刊登均「直接銷往國外市場」、「未在國內銷售使用」,更在櫃檯買賣中心辦理說明會中陳述該不實消息。
後來新北市衛生局核對報關資料,發現富味鄉並沒有外銷棉籽油調和油的紀錄,陳、林見穿幫,才在10月23日晚向衛生局表示沒有全部外銷,隔天立刻公開坦承使用棉籽油且內銷,進而影響富味鄉的股票交易價格。
另陳文南、陳瑞禮也自2011年7月起,指示富味鄉向旗下富鼎公司購買有用低廉玉米油混充成單價較高的芝麻油,進而損害富味鄉超過2000萬元。
另有關富味鄉食品公司販售純黑芝麻油,卻混滲低廉的黃麻油、特黑油,涉嫌觸犯《刑法》詐欺罪、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罪,智財法院去年5月二審宣判,判處陳文南、陳瑞禮各1年10月,但可用66萬元易科罰金,緩刑4年,仍需繳交國庫2500萬元定讞。(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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