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壽前2任董座鄧文聰(右圖)、黃正一涉嫌掏空獲利133億元遭求重刑。資料照片
(更新:開庭內容)
幸福人壽前後任董事長鄧文聰、黃正一因涉掏空幸福人壽133億元被起訴,台北地院今開庭,檢察官痛斥鄧文聰自中國回台投資,卻掏空幸福人壽,美其名是鮭魚返鄉,實則鱷魚返鄉、禍國殃民,要求法院重判鄧文聰21年、共犯黃正一則遭求刑8年,全案預計本週辯論終結。
特偵組去年7月起訴指出,幸福人壽前後任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自2007年藉投資名義,以貍貓換太子等方式,將幸褔資產搬到香港盈豐(EFG)、渣打銀行帳戶內質押借款,借得現金全放到兩人私人口袋,掏空幸福獲利共4.2億美元(約133億元台幣),涉及可判刑7年以上的《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2被告均否認犯行,遭檢方要求法院從重量刑。
特偵組在偵辦幸福人壽掏空案時,發現鄧文聰有將不法所得用以購買高雄八五大樓十個樓層,租給君鴻酒店經營,另購買台北市信義區D3土地,已先將樓層及土地扣押,避免脫產,檢方今天也向法院聲請,將來判決時,一併將這二筆不動產沒收。(劉志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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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8:41
修改時間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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