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襲警的邱男被壓制在地(右圖),犯案用的麵包刀掉在地上(左上圖)。資料照片
台南市一名中度精神病患邱姓男子,去年9月23日趁菜鳥警員楊宗憲處理違停時,持長約30公分麵包刀割喉,傷口達九公分,血流如注,差點喪命。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邱男有精神病,犯案時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判處無罪,但必須到精神病院強制監護5年。
判決書指出,復興派出所警員楊宗憲(22歲)去年9月23日下午,接獲110通報在永康區柴頭港區停車區有民眾違停,由於該處位永康區和北區交界,楊到場在警用機車上打電話回派出所詢問正確位置,突被領有中度精神障礙手冊的邱姓被告(52歲,竊盜前科),從後方攻擊割喉。
邱姓被告騎腳踏車先停在楊後方十公尺處,慢慢走近楊,右手伸入包包內握麵包刀,觀察十秒後往前兩步,持刀由楊後方朝頸部劃一刀,楊從警用機車上跳起來,負傷邊跑邊對空鳴槍一發警告,並緊急呼喊警力支援,邱緊追在後,雙方對峙時,見義勇為民眾朝邱丟拖把,隨後警力趕到壓制邱男,楊被警車送醫急救。
法官認為,邱姓被告雖觸犯殺人未遂、妨害公務,但他的行為是因罹患思覺失調症,導致其精神狀態已達無法依其辨識而行為程度,所以判處無罪,但整體評估他仍有再犯的可能,且精神狀況不佳,令他必須到精神病院強制監護5年。(辛啟松/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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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違停遇襲 菜鳥警遭長刀割喉9公分
邱男接近楊警,突朝楊警割喉(上圖);楊警受傷後試圖逃離(下圖),甚至對空鳴槍嚇阻邱男。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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