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美魔女溫之韻,平日住豪宅扮貴婦,藉參加女兒同學聚會時,接近有錢學生的家長,再以網購物品、國外代辦留學、兌換人民幣等理由借錢行騙,得手3千萬多元,連胖達人前董娘姜麗芬都被騙800萬元。士林地院今針對溫之韻犯行較重部分,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侵占等罪合併判刑9年,另針對她犯行較輕微部分,判處2年徒刑,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溫之韻平日與丈夫柯博文及女兒住在北市北投區市價逾8千萬元的豪華別墅,出入以BMW、賓士等名車代步,還有專屬司機接送,全家人打扮貴氣,根本看不出是個大騙子,沒想到她花1200萬元裝潢豪宅,卻僅付103萬元,其餘支票皆跳票。
胖達人前董娘姜麗芬控訴,前年7月,溫女透過女兒同學認識她,兩家人很快結為好友,溫女先假稱想買「湘繡」給公公,因賣家不接受海外匯款,於是央求她幫忙用中國大陸的帳戶匯款,之後又掰說有便宜的人民幣可兌換,陸續騙了她近800萬元,最後因跳票而東窗事發。
溫女另於2010年向江姓友人誆稱,因母親過世,要辦理繼承母親遺產,需繳納費用,卻週轉不靈,於是開支票向江女調頭寸,她為取信江女,還透過LINE假扮律師,與江女聯繫遺產辦理事宜,甚至還偽造匯票,詐騙江女陸續匯款約352萬元。
而受騙最多的,是幫溫女裝潢的鄭姓廠商,因2013年溫女找來裝潢廠商裝修廁所,卻又提出要求代買家俱、電器等,原本廠商幫忙裝修廁所估價7、80萬元,卻因幫溫女代買家電等,共花費1200多萬元,最後溫女僅付了103萬元,其餘支票都跳票。
溫女到案時承認所有犯行,士林地院法官其利用朋友的信任,長期刻意經營富裕假象,詐得3000多萬,為了掩飾犯行,又編造許多理由,因此依照偽造文書、侵占、詐欺取財等罪,一罪一罰判其需執行4個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部分罪名宣告刑在6個月以內,加總共2年有期徒刑,依法得易科罰金為73萬元,另外9年有期徒刑則不得易科罰金。(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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