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國小在2008至2011年間,為了符合法規要求晉用身心障礙人員規定,聘用患有身心障礙的陳姓男子與關姓女子,卻低薪高報為2人加保勞健保,直到有職員退休後良心不安而自首,案件才爆發。新北地檢署偵結,今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張姓前校長等教職員共7人。
起訴指出,中和國小在2008年時因一名重度身障員工離職,導致身障員工晉用額度不足,便找來另一名重度身障的關姓女子聘請遞補缺額,並為關女投保月薪20100元的勞健保加保。不過聘用關女後,關女卻因身體狀況無法依約任職,時任合作社經理的黃姓教師,為了符合晉用身障員工的員額規定,沒幫關女辦理退保請辭,反倒用關女當人頭,另聘請已退休的呂姓工友來做關女原本負責的事務,還自行列印關女的員工薪資收據並冒名蓋章,薪水則在領取後全數交給呂姓工友。
關女直到2011年底才正式辦理離職手續,但在此之前除黃姓教師外,另經歷兼任經理的許姓、吳姓教師明知卻都默許,使關女在3年半間獲有中和國小合作社提撥的勞健保機關負擔金、退休準備金共15萬多元的不法利益。
到了2011年,中和國小又面臨同樣狀況,張姓前校長因此要求陳姓女教師,以每月3000元聘僱原擔任志工、患有智能障礙的陳姓男子為正式工友,並要陳男將在原任職公司的勞健保退保後,由中和國小以相同投保薪資21000元加保,實際上卻僅以時薪150元、每月共支付3000元當做陳男的報酬。
陳姓女教師原本依照張姓前校長指示,要求總務處徐姓女職員幫陳男加保時,遭徐女拒絕,陳姓女教師只好找上當時的黃姓總務主任出面,黃姓主任則聯絡上張姓前校長確認後,要求徐女配合校長指示辦理,而讓陳男獲得6個月共1萬多元的勞健保機關負擔金與退休準備金等不法利益。
事隔多年後,校方有職員因良心不安而向法務部廉政署自首,檢廉隨即介入偵辦。不過多名涉案教職員多認為,此舉並未中飽私囊,而是以學校為出發點、為學校好而做,但因涉案情節屬實,檢方今仍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張姓前校長等7名教職員。(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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