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未成年性交易非常不應該,社會局依法這樣做了!
《蘋果》報導, 33歲男子嚴金興透過即時號,和一名未滿16歲少女聊天,和少女談妥3000元交易代價,並開車搭載少女至汽車旅館性交;2天後,警方至一家旅社臨檢,發現少女是從安置中心逃離的協尋人口,少女供述在外期間靠援交過活,送貨員和少女性交易的事件曝光被逮。
而且嚴男4年前即透過電腦網路由鄭姓男子媒介15歲少女至汽車旅館性交易,嚴男在汽車旅館撫摸少女胸部,支付3500元為性交代價,被法官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基於保護兒少的權益和福祉,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條例》罪第34條規定,上月底公告嫌犯的全名和照片。(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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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跟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的嚴男被公布姓名跟照片。翻攝高雄市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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