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4/22定生死 律師卻提魏應充幫他辯護

出版時間 2016/04/07
鄭捷殺人案最高法院訂於4月22日宣判。資料照片
鄭捷殺人案最高法院訂於4月22日宣判。資料照片

最高法院審理鄭捷犯下的北捷殺人案今早召開辯論庭,庭訊歷時3個半小時直到中午12時許才結束,檢辯雙方為了鄭捷該生?該死?滔滔雄辯,連頂新、味全前董座魏應充都被當成舉例對象。合議庭定於4月22日上午10時宣判鄭捷案,若判決駁回鄭捷上訴,則死刑定讞;若撤銷原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鄭捷還有一線生機。

開庭時,鄭捷的律師黃致豪等人猛攻檢警偵辦此案的程序有瑕疵,主張案發後鄭捷被夜間疲勞偵訊、東海大學宿舍房間被搜索,均未獲鄭捷同意,還指檢方先前未經法院許可就把鄭捷送進台大醫院鑑定留置、醫師使用鎮靜劑「勞拉西泮」 (Lorazepam)對鄭捷進行侵入性會談(麻醉會談),都違反法律程序與正當性。

公訴檢察官朱朝亮則一一化解律師團的攻勢,強調夜間偵訊、搜索都經鄭捷事先同意,而鄭捷多次被送進台大醫院鑑定,檢方未向法院聲請,確為程序上的小瑕疵,但鄭當時本來就被羈押,留置在醫院並未影響他的人身自由,更何況如果鑑定出鄭捷精神有問題,對他並非不利。至於為鄭捷鑑定的台大精神科醫師吳建昌,朱朝亮認為以吳的學經歷而言,「他是中華民國最有資格鑑定的人」,反批律師質疑他是「過份的」。

最後結辯時,律師黃致豪強調「司法弱勢「」就是站在民意對立面的人,並指即使是「被社會討厭的人」,也應受到司法程序正義的保障,接著舉例說:「像鄭捷這樣的人、魏應充這樣的人。」朱朝亮反擊指鄭捷在捷運上只花了短短2分多鐘竟殺害26人,且釀4死,「平均每殺1人只花6.8秒」,而且下刀手法兇殘。朱勸鄭捷對於自己的惡行如果找不出免死理由,應勇於面對司法正義(判死)。(丁牧群、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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