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潑汽油搶1800元 男子判刑5年6月

出版時間 2016/03/19
顧男搶郵局落網。翻攝畫面
顧男搶郵局落網。翻攝畫面

桃園市顧姓男子,2013年10月底購買汽油前往中壢區一家郵局,將汽油潑灑地面恐嚇搶劫,郵局經理給他100元,顧男覺得太少,作勢點火,恫嚇同歸於盡,經理共交付1800元,顧男得逞後揚長而去,事後被捕,全案地院依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
 
法院調查,顧姓男子缺錢花用,案發當天下午,拿著寶特瓶,騎車到加油站購買46元汽油,頭戴半罩式安全帽,騎車到中壢區一家郵局,進入郵局後朝地面潑灑汽油。
 
顧男大聲喝令「錢交出來」,經理從抽屜內拿出1張100元鈔票,顧男看了,認為金額過少,對經理大吼:「要拿整把的」、「再拖拖拉拉,我頂多點把火大家一起同歸於盡」,然後手持打火機,作勢點火引燃火勢。經理擔心顧男點火,再從櫃臺抽屜內取出3張500元及1張200元鈔票。
 
顧男拿走1800元後騎車離去,警方根據監視畫面,逮捕顧男。全案桃園地院依強盜罪判處顧男有期徒刑5年6月,顧男不服上訴高院,高院駁回顧男上訴。

案發後,警方到現場採證。翻攝畫面
顧男潑灑汽油搶郵局,裝汽油的寶特瓶留在現場。翻攝畫面
顧男持汽油搶郵局。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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