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朴子市民禇宗泰(44歲,有竊盜、毒品、詐欺等前科)不滿酒友黃國均(55歲)在朋友面前拍桌辱罵,讓他沒面子,再聚會飲酒時,涉嫌以椅子及桌腳等長條物品持續揮打黃男直至傷重死亡,隔天他返回現場搬動黃男屍體,造成是2人互毆假象,禇男被捕後供詞避重就輕,檢方認為他毫無悔意、要求從重量刑依殺人罪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今年1月23日下午2時許,禇男到黄男住處飲酒,不滿黃男前一天酒後與他發生爭吵,且拍桌辱罵,讓他很沒有面子,多次挑釁黃男怒罵10多分鐘後,出手毆打黃男流鼻血,旁邊2名侯姓友人出面制止,但禇男怒氣未消又拿碗砸、持椅子及長條型物品攻擊,黃男哀嚎不斷喊叫「不要再打了!」,旁人拉開2人,但仍無法阻止禇男猛烈攻擊,2名友人自行離去,禇男基於殺人之犯意徒手扳開客廳內木製茶几桌腳,持之毆打,無視黃男哀求、討饒,持續攻擊長達20分鐘之久,直至黃男哀求慘叫聲音漸小,以至未再有聲音,已傷重昏迷倒趴在地,始棄之不理騎腳踏車離去。
蔡姓友人於下午4時許要找黃男聊天,透過紗窗看見黃男倒趴在地,頭部朝向長方型神桌,現場未見凌亂以為黄男酒醉趴睡於地,未進屋即離去;禇男事後為誣指黃男先動手以圖卸責,隔天中午12時20分起至下午3時期間再返回現場,將屍體搬動成仰躺且與神明桌呈平行位置,並拆卸破壞桌、椅,散放於屋內各處,造成2人互毆假象、故布疑陣。卻不知發出巨大聲響已驚擾到附近鄰居。
法醫解剖鑑定死者因鬥毆致顱腦及軀幹多數鈍力損害,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顱部遭鈍力損傷,符合為棍棒傷,至少13處。
禇男坦承持桌腳打黃男頭部10餘下,但辯稱是黃男先拿木椅打他。
檢警調閱附近路口監視系統及證人的證詞,認為禇男僅因細故即起殺人動機,持桌腳毆打被害人頭部等處,無視被害人哀嚎,持續重擊頭部至少13下,自行離去,任其不治死亡,手段兇殘、令人髮指,又於隔日返回現場,欲造成2人互毆的假象,卸責誤導司法機關偵查,逮捕到案後供詞避重就輕,毫無悔意,要求從重量刑。(李宗祐/嘉義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