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租借240%高利 借1萬月息2千

出版時間 2016/03/16
陳女簽下本票向地下錢莊借貸,最後無力償還只好向警方報案。翻攝畫面
陳女簽下本票向地下錢莊借貸,最後無力償還只好向警方報案。翻攝畫面

台中市一名陳姓女子(28歲)因繳不出房租急需現金周轉,日前看到「來就借免保人」的報紙廣告,打電話向綽號「小林哥」的陳姓男子(50歲)借款1萬元,約定每15天利息1千元,並以提款卡做為抵押,事後陳女無力償還,提款卡還被列為警示帳戶。陳女無奈,只好報警逮人,結束被高利貸吸血的惡夢。

警方調查,陳女經由報紙廣告與陳男取得連繫,向他借款一萬元,陳男要求每15天必須支付一千元利息,換算年利率高達240%,還必須抵押銀行提款卡、身分證影本及簽具商業本票1萬元,陳女因急需用錢,只好同意,但才過了一個多月陳女就無力償還,還發現交付陳男的銀行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

陳女日前打電話詢問陳男警示帳戶一事,並約他出面談判,兩人發生口角,陳女憤而向警方報案逮捕陳嫌,警方並在陳嫌身上起出陳女銀行本票、身分證影本、銀行提款卡等證物。陳嫌坦承借貸金錢給陳女並收取高額利息一事,卻辯稱利息額度是陳女自己開出的條件,訊後被警方依重利罪嫌送辦。(鮮明/台中報導)

陳女經由報紙廣告向地下錢莊借貸。翻攝畫面
陳姓男子透過手機簡訊與陳女聯絡放款事宜。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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