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慫恿中度失智的湯婦低價賣屋。示意圖
受僱照顧湯姓失智老婦的67歲李姓女看護,因沈姓媳婦想買屋,李女竟穿針引線誘騙湯婦低價賣屋,導致湯婦同意將原價1300萬元的房屋,以850萬低價賣給沈女,所幸賣屋不久,湯婦旅居國外兒子回國探視時,發現母親被騙,憤而提告。台北地院今依乘機詐欺取財罪判李女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因李女已歸還房屋並當庭向湯婦兒子道歉,並賠償24萬元取得和解,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女從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間,在湯婦住處擔任全日家庭看護,李女兒子於2013年6月間過世後,沈姓媳婦將原本居住、位於汐止房子賣掉,改在娘家附近租屋。李女後來得知媳婦有意再買屋給小孩居住,因此於前年3月間,誘騙湯婦將市價約1300萬元的房屋,以850萬元超低價賤賣給沈女。
由於該屋原由湯婦借名登記在旅美的楊姓女兒名下,李女為達賣屋目的,竟向楊女提議,因楊女長期住美,建議她先將房屋過戶給湯婦,以利湯婦日後缺錢時可以直接出售,楊女信以為真,回國辦理過戶,將房屋歸還母親,隨後,李女再居間說服湯婦將該屋以850萬元賣給沈女。
湯婦賣屋後,交屋後不到半年,旅外的兒子8月回國探視,發現房屋已過戶,才驚覺母親被李女誘騙,賤賣自家房屋,憤而控告李女詐欺。
法院審理時,李女坦承詐騙湯婦,法官審酌李女將房屋歸還給湯婦,並當庭道歉,另賠償24萬元和解,因此依乘機詐欺罪判李女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5年,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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