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與警方連袂召開記者會澄清新設監視器爭議。洪振生攝
屏東市區近日新設路口監視器,網路上謠傳其為闖紅燈和超速照相設備,並直指屏東縣交通裁罰金額大幅增加,讓縣長潘孟安直跳腳,縣警察局長方仰寧鄭重澄清說,監視系統是用來犯罪偵防、監控車流和還原交通事故現場,絕不會用來罰單,籲謠言止於智者。
近日屏東市部份路口出現許多新穎的監視器座,網路上瘋傳是警方用來蒐証超速和闖紅燈的器材,以此「充盈」府庫。縣府發言人黃建嘉下午偕同警察局長方仰寧連袂開記者會,方強調依《道路交通管制條例》規定設置雷達測速照相設備,須在設置地點前100至300公尺處樹立警示標誌。
他指出,警方103年因監視系統而破獲各類刑案283件,去年則有289件;從101年交通裁罰金額也從3.29億,4年來降到2.3億,顯然網路上傳訊息斷章取義。
方仰寧提醒,在網路上任意散佈或轉載不實訊息是違法的,需負法律責任,如果有刻意捏造事實,意圖妨害社會秩序將依法偵辦。(洪振生/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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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澄清圖中監視器絕不作方交通違規取締用途。洪振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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