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所監視器被砸 竟是鄉代會主席幹的

出版時間 2016/01/19
南澳鄉代會主席李元亮,拿磚頭砸毀公所監視器遭檢方起訴。翻攝照片
南澳鄉代會主席李元亮,拿磚頭砸毀公所監視器遭檢方起訴。翻攝照片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裝設的監視器,去年5月某日深夜,遭人惡意砸毀,公所向警方報案,經追查,涉嫌砸毀監視器的竟是南澳鄉代會主席李元亮,宜蘭地檢署偵結,依毀損罪嫌將他起訴。
 
南澳鄉公所以安全為由,在公所周邊路口設置監視器,鏡頭對準道路、公所及代表會大門,去年5月16日凌晨,對準鄉代會門口的監視器遭1名穿著短褲短袖的男子,手持磚頭,朝監視器走去,15秒後,監視器鏡頭被打落,隨後失去畫面。
 
南澳鄉公所發現後隨即報案,警方也追查。當時南澳鄉長薛秋花受訪時表示,案發前,代表會主席曾致電公所秘書,要求公所將對準代表會出入口的監視器撤除,但公所基於安全考量拒絕。而涉案男子的身影與穿著,酷似南澳鄉代會主席李元亮,媒體追問砸監視器的人是不是他,但李否認,公所也公布影像讓民眾指認。
 
經檢警追查,確定砸監視器的就是李元亮,其砸毀監視器行為,已觸犯《刑法》毀損罪嫌,檢方偵結,將他起訴。《刑法》354條規定,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林泊志/宜蘭報導)

 

李走出代表會。翻攝照片
李走出代表會。翻攝照片
李走出代表會,往公所方向前進。翻攝照片
李雙手在後,疑拿磚頭。翻攝照片
監視器遭砸毀。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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