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收賄550萬 前中和市長呂芳煙判刑定讞

出版時間 2016/01/07
前中和市長呂芳煙。資料照片
前中和市長呂芳煙。資料照片

前台北縣中和市長呂芳煙被控2001年任內辦理南山溝疏浚徵收作業,護航不在徵收範圍的地主納入徵收,讓原本沒有利用價值的3比水溝地,得以被依公告現值加2成5徵收,藉此圖利特定地主,並從中收賄550萬元,最高法院今依貪污罪判呂芳煙有期徒刑8年,全案定讞,近日呂芳煙將被發監執行。(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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