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美秘書詐領租屋補助 不算貪污緩起訴

出版時間 2016/01/06
周穎華坦承詐領房屋補助費,今獲緩起訴。資料照片
周穎華坦承詐領房屋補助費,今獲緩起訴。資料照片

我駐澳洲代表處前副代表周穎華12年前駐美擔任秘書時隱瞞在美購屋,2年內向外交部詐領房屋補助共2萬1406美元(折合新台幣約70萬元),台北地檢署考量周男認罪且繳回詐領公款,今依詐欺罪將他緩起訴,條件是周男須捐公庫6萬元。
 
緩起訴指出,已調回外交部任職的周男,2003年7月赴美擔任秘書,隔年7月委請當地的華裔黃姓女房仲購買房屋,再將房產登記在妻子名下。
 
依外交部「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支給規定」,外交官在駐在地購屋後,僅能請領房租補助費基本數,周男卻由黃女假冒房東,出具不實的租賃契約及房租收據,自2004年7月起至2006年4月止,按月向外交部請領每月租金補助1850美金。
 
案經廉政署循線查獲,扣除應領房租補助費基本數,總計周男詐領房租補助費2萬1406元。
 
全案偵結,檢方審酌周男到案自白,並書寫悔過書認錯,且繳回全數詐領款,給予他緩起訴1年的自新機會。(胡守得/台北報導)

周穎華小檔案

★現職:外交部公使回部辦事
★年齡:55歲
★家庭:已婚
★經歷: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組長
.駐美代表處一等秘書
.帛琉大使館參事
.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
.駐澳洲代表處副代表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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