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銅鑼弊案逃亡海外 前立委何智輝仍判13年

出版時間 2015/12/31
何智輝與妻子王素筠。《壹週刊》提供
何智輝與妻子王素筠。《壹週刊》提供

前立委何智輝13年前藉審查預算職權,涉逼國科會(今科技部)提前發放新竹科學園區苗栗銅鑼基地補償獎勵金,再挪用於償還私人債務,何男被起訴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審理時又涉買通高等法院更一審法官陳榮和改判無罪,被揭發後潛逃出境被通緝至今,高院更三審今上午改判何男13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且須追繳5209萬餘元不法所得並發還竹科管理局,可上訴。

曾任苗栗縣長的何智輝於2002年擔任立委期間,急於籌錢償還個人債務約1.3億元,當時其妻王素筠擔任董事的農林公司,有部分土地被劃入竹科銅鑼基地範圍,何男涉以提案大砍竹科管理局上司國科會預算200億元當籌碼,逼科管局在補償對象未確定前,先發放2.2億多元獎勵金給農林公司,科管局被迫照辦。

何男叫時任農林董事長熊名武的特助溫世才去科管局領獎勵金支票時,還得意說:「這些人(指科管局官員)就是不見棺材不流淚。」並於兌現支票後挪用於償還個人債務,餘款被熊男私用。

檢方2004年起訴何男3人,一、二審分別重判何男19年徒刑與15年徒刑,何男於更一審審理期間買通合議庭審判長陳榮和改判無罪,事後被揭發行賄內幕,引起輿論譁然,何男被圍捕時兔脫離境,被發布通緝到2035年為止,收賄法官各被判刑11年半到20年不等,均已定讞入監。

高院更二審隨即維持一審見解,仍判何男19年徒刑。經最高院第3度發回,高院更三審指本案犯罪所得應扣除科管局本來就該付給農林公司的金額,重新認定何男3人僅須追繳5209萬餘元並發還科管局,今上午酌減改判熊男與溫男各7年與5年半徒刑,各褫奪公權4年與3年。

至於在逃的何男雖從未出庭或遞狀答辯,更三審仍透過公示送達傳票再准許檢方聲請一造辯論判決方式,改判何男13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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