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男要求鄰家少女讓她摸奶,竟約定摸一次給200元。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75歲王姓男子常捐助物資給一戶家境貧困的鄰居,去年3月26日下午送餅乾到鄰宅時,見16歲少女獨自在家,竟以200元交換摸少女胸部一次,沒想到2個月後,少女的弟弟逃學,社工上門查訪,意外揭發王男淫行,事後王男雖以15萬元和少女母親和解,新北地院仍認定他觸犯《兒少條例》與未成年性交易罪,今判王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王男得知被害人家境貧困,平日會捐助物資照顧少女家人,少女生日也會給紅包,沒想到2014年3月26日王男得知少女父母吵架,母親離家出走,送餅乾到少女家時,發現屋內只有少女一人,竟起色心,要求少女讓他撫摸胸部,交換給她200元。
王男原本以為淫行不會曝光,不料2個月之後少女的弟弟逃學沒到校上課,區公所強迫入學委員會人員偕同警員、里長、社工等人上門查訪,社工向其他鄰居詢問少女一家人生活狀況,意外得知王男曾和少女性交易,社工詢問少女,少女也坦承王男給她200元交換摸奶一次。
新北地院考量王男認罪且賠償15萬元和少女母親達成和解,今輕判王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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