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柯文哲競選台北市長期間辦公室遭人裝設竊聽器材,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背信、竊盜等罪將偷裝竊聽設備的業者林俊宏起訴,台北地院日前依竊盜罪判林男拘役50日,另依背信罪判林男4月徒刑,緩刑2年,但須繳4萬元給國庫並接受法治教育。後因無人上訴,昨天全案定讞。
今年5月林俊宏出庭應訊時,坦承犯下竊盜、背信2罪,還寫悔過書希望法官給他一個「教訓」。他說去年到柯P競選辦公室所在大樓安檢時,一時起了貪念想要讓大樓裝設6至8千元的監視設備,才私下裝設老鼠尾,並在當晚告知彭等人發現老鼠尾,可能遭人竊聽,他說,沒料到這個貪念事後引發這麼大的波瀾,在偵查期間,已當面向柯辦政策總監張景森、彭盛韶道歉。
這起竊聽疑案,在去年台北市長選舉前,鬧得滿城風雨,整個案子起源柯營認為國民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競選總部總幹事蔡正元,連番提前公布柯文哲的行程,懷疑位於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01號9樓「利眾大樓」的柯辦政策辦公室遭竊聽,因此開始連絡徵信業者進行安全檢查。
柯辦政策群幕僚彭盛韶,想要找人檢查辦公室是否遭人竊聽,透過在萬國法律事務所工作的死黨律師朋友王龍寬,幫忙找信得過的徵信業者,王則找了一亨徵信公司的吳德義,吳找從事裝修冷氣機的好友林俊宏一幫處理,並在去年11月4日晚間開始檢查,最後發現竊聽器材,並向警方報案。
原本懷疑是敵對陣營放老鼠尾巴竊聽的案件,經檢警搜絲剝繭調查後,發現裝設竊聽設備者,竟是當時彭盛韶請來的安檢人員,而當檢警組成專案小組,在11月6日會同中華電信工程師前往現場勘驗後,彭還傳了一封簡訊,裡面內容為檢驗前後時序的時間表,給徵信業者吳德義。而3人因而被檢方列為妨害秘密案被告。
檢察官調查後,沒有證據顯示竊聽設備的裝設是彭盛韶教唆吳德義做的,2人並無《刑法》妨害秘密、或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的犯意,處分不起訴,至於林俊宏則私下偷裝竊聽設備欲圖自己私利,涉犯《刑法》背信罪,依法起訴。(張欽、呂志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