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少年隊小隊長韋林琮、刑大小隊長林信輝以及警員葉明耿,被控於2011年11月間將警方查緝消息,洩漏給新北市土城區開設賭場的女子胡兆瑜,涉嫌包庇胡女,因韋、林審理時仍否認洩密,新北地院今將韋、林依公務員包庇圖利聚眾賭博罪,判刑10月,認罪的葉男則判刑6月,可用18萬元易科罰金;,胡女則依依圖利聚眾賭博罪判處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胡兆瑜(40歲)在2011年9月起,在土城區明德路2段開設水晶飾品店,並供新北市少年隊小隊長韋林琮(53歲,已退休)、刑大小隊長林信輝(46歲)、土城派出所警員葉明耿(40歲),以及部分在職或退休等10多名警員打麻將聚賭,胡女則從中抽頭營利。
同年11月初,有民眾檢舉胡女店內聚賭,韋林琮和林信輝、葉明耿得知後,均向胡女透露警方將前往查緝,讓胡女暫時休息並躲避,同年12月下旬,胡女改至土城區學府路開設賭場,經檢警進行監聽,才查獲韋等人,破獲該賭場。由於前往打牌的警員並非在公共場合聚賭,因此僅涉及風紀問題。(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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