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情婦轟頭雙亡 北檢認定自殺不起訴

出版時間 2015/11/18
朱男持槍(左圖,翻攝畫面)在住家(右圖箭頭處)擊斃女友後又轟頭自盡。資料照片
朱男持槍(左圖,翻攝畫面)在住家(右圖箭頭處)擊斃女友後又轟頭自盡。資料照片

台北市男子朱新年疑因暗戀樓上鄰女,今年5月打翻醋缸,對進出鄰女的1名包商潑硫酸被起訴,朱男疑因此不滿,竟拉同居多年的王姓女友同歸於盡,7月在新生北路住家開槍殺王女身亡後,再舉槍自盡,台北地檢署今將全案不起訴。
 
起訴指出,住台北市新生北路的男子朱新年(58歲),30年前和妻子結婚育有1女,但婚後不久就因感情不睦分居,雖未辦理離婚卻互不相往來,並在20多年前與女友王素琴(64歲)開始同居,近年以炒股為生。
 
今年5月,朱男疑因暗戀住在樓上的蔡姓女子,對於常進出蔡女家中的李姓裝潢包商心生不滿,同月8日變裝後,先將李姓包商的車胎刺破,並趁對方發現輪胎被刺破,彎腰查看時,拿硫酸澆淋李男頭部後逃逸,導致李男頸部以上遭到化學物三級灼傷,右眼幾乎失明。
 
同年7月初朱男被起訴後,寫下多封遺書,內容喊冤稱遭未審先判,並後抱怨李姓包商對他聲請假扣押,造成他的房屋土地被查封,「無奈只有拿命來證明清白」,還寫到「若以後查明與我無關,你們誰賠我這條命?」最後與女友一起在遺書上簽名。
 
同月6日,朱男將寫有身後事的字條放在樓下的姪子住處,讓王女側躺在臥房床上,拿花布蓋住女友頭部後,持槍從女友右太陽穴開1槍,朱男再躺在女友左側,朝自己的右太陽穴開槍自盡。
 
朱男姪子返家後驚覺有異查看,發現雙屍命案報警;檢警初步確認遺書上的筆跡確為朱男與王女所留,且現場無外力介入,研判2人可能是合議自殺。
 
檢警事後比對彈道及朱男手腕火藥殘留,認定朱男死因是開槍自殺,今將朱男不起訴。(胡守得/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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