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大學學測,考生討論試題的狀況,非本案當事人。資料照片
宜蘭縣某專科學校一名陳姓女學生,與詹姓女室友原是好友,但兩人因故吵架,去年二技考試後,同年7月1日開始可上網填登記分發的志願排序,陳女為報復詹女,當天一早上網填入詹女個資登入系統,亂填詹女志願,詹女中午登入系統時,發現志願竟已被填好,且無法更改,氣到哭出來,警方從IP查出是陳女惡作劇,詹女氣得控告陳女偽造文書罪,士林地檢署認為陳女年紀尚輕、且是初犯,給予陳女緩起訴處分。
處分指出,陳女坦承犯案,稱自己只是想惡整詹女,沒料到後果這麼嚴重,陳女父母也出面向詹女父母致歉,雙方達成和解撤告,但偽造文書屬於公訴罪,檢方認為犯罪情節不重,因此給予陳女緩起訴,期間為1年,且須上法治教育課程2小時。
而陳女亂填的志願,依序為台北護理健康大學幼保系、國立台中科技大學護理系、輔英科技大學護理系,因無法更改,詹女只好改用推甄入學方式,就讀另所大學。(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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