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今天決定針對張通榮關說案,不再上訴。資料照片
自稱「混蛋市長」的基隆市前市長張通榮,被控3年前任內到警局拍桌,要求釋放酒駕襲警的婦人廖美秀,上月中旬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以認定張已悔悟道歉,判他1年8月徒刑、緩刑5年,台灣高檢署審酌張已認罪道歉,並受長達5年的緩刑束縛,檢視判決沒有違背法令,今天決定不上訴,全案將確定。
高檢署表示,檢察官審酌張通榮已當庭認錯道歉,犯後有悔意,且法官宣告張因關說案緩刑5年,是緩刑的最長期限,並須支付國庫150萬元與義務勞務80小時,5年緩刑可約束張通榮不得再犯,未來若再犯,將一併連同新案進監服外,已繳的150萬元也無法取回,並檢視張通榮判決沒有違背法令,決定捨棄上訴。
廖婦3年前因酒駕違停還打傷2位警員被送辦,張通榮受議員請託到派出所關說被拒,憤而拍桌嗆警,引發眾怒被起訴,一審被判刑1年8月,緩刑5年;張上訴不認錯,被高院二審痛批「未見悔意」,撤銷緩刑。
經最高法院發回,張認罪並道歉,更一審判他重獲緩刑;張當時發表聲明對「不良示範」向大眾及警方致歉,並放棄上訴,檢方今再決定不上訴,全案將定讞。(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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